河北法治网讯(赵林楠 何晓艳)日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及骑行中违反交通规则等问题较为突出的现象,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举措,切实筑牢辖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近日,满城区检察院雨禾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被盗电动自行车的主人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为了上学便捷,每天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针对该案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满城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检察官走访了辖区内几所中学,发现上下学时间段,各个学校周边、主要交通干道上,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的现象屡见不鲜,大部分未成年人明显未达到法定骑行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但部分家长出于方便,为孩子配置电动自行车,暴露出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在全面调查取证后,满城区检察院依法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与监管闭环;构建共治格局,落实各方安全教育责任。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
为了让未成年人直观地感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满城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雨禾未检工作室开展了一场生动且实用的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结合近期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指出了当前部分初中生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追逐打闹、不遵守交通信号等危险出行行为,深入剖析了此类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风险、法律后果以及对自身、家庭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伤害,让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漠视交通规则的严重危害性。公安交警则结合一线执法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校园周边道路通行规则、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示范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过马路等安全行为,切实提升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