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相关省直部门审核,确定了拟推荐名单。现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22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市、县(市、区)有不同意见,可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0311—87909650(传真)
电子邮箱:hbswzfw333@163.com
附: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市、 区)拟推荐名单
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示范县拟推荐名单
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衡水市、张家口市、雄安新区
石家庄市(备选)
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市、区)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阜平县、石家庄市新华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巨鹿县、黄骅市
定州市(备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