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彬)为深化司法与金融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司法拍卖效率,11月2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共同签署“法拍贷”合作备忘录。
“法拍贷”业务,全称为“法院拍卖房产按揭贷款”业务,是通过“司法拍卖+金融服务”相关机制,由参与司法拍卖的买受人以其竞拍所得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拍卖尾款,再由竞买人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机构还本付息,以缓解传统司法拍卖中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拍卖尾款的资金压力。
签署仪式现场,3家银行代表发言,表示将围绕“法拍贷”业务打造专属服务体系,通过组建服务团队、优化业务流程等举措,切实降低竞买人资金周转压力。作为“法拍贷”业务首批试点单位,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莲池区人民法院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探索实践路径,通过协同发力抓实该业务落地,让“司法+金融”的创新举措真正惠及群众。
据介绍,为确保“法拍贷”在保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保定中院将强化内部联动,畅通办理流程,优化立、审、执各环节与“法拍贷”业务的衔接机制;深化府院协同,规范业务运行,积极配合保定金融监管分局,细化完善业务规则,明确职责分工;筑牢风险防线,保障稳健发展,协同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加强宣传推广,释放政策红利,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拍贷”的优势和流程,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