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魏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陈铭
整理:河北法治报记者 任俊颖
去年深冬的一天,夜色笼罩整栋检察大楼,可我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桌上的案卷并不厚,却重如千斤,摆在我面前的,是每一位刑检人都会直面的考题:捕,还是不捕?
一堵围墙,三年积怨,两户世代交好的乡邻,因方寸宅基地反目成仇。案件双方是同村前后院的老邻居——王大山(化名)与王守田(化名)。曾经,他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农忙搭把手、过节互串门,是村里人人称道的好邻居。可一场说不清、道不明的土地争议,硬生生撕碎了这份情谊。
王大山的这块地,是几十年前从本家长辈手中以私人协议购得。如今卖方与当年的中间人都已过世,没有现场界桩、没有旁证,边界只能靠一纸旧协议认定。更棘手的是,这块地长期没有建房,土地确权时因无附着物未能颁证,成了“有协议、无证照”的争议地。
三年前,王守田翻建房屋,将围墙向外扩建,正好压在协议标注的边界上。王大山拿着旧协议上门理论,王守田却寸步不让:“只凭一张老纸条不算数,没有官方确权证,我就没占你的地!”村“两委”、乡镇干部一次次上门调解,可一方拿协议说理,一方凭现状抗辩,矛盾越积越深。
三年冷战、数次争吵,昔日好友形同陌路。怨气终于在2024年彻底爆发。王大山多次沟通无果,情绪失控,两次雇佣挖掘机轰然捣毁围墙。经认定,损失为9040元,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王大山提请批准逮捕。
乍看之下,案情清晰、证据“齐全”,批捕似乎顺理成章。可我反复阅卷,两个沉甸甸的疑问始终悬在心头。第一,权属存疑。旧协议是否有效?围墙是否越界?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这直接关系案件定性。第二,程序硬伤。价格鉴定无当事人签字、无合法送达记录,仅凭一纸情况说明,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逮捕是强制措施,却不是化解邻里纠纷的良药。我们笔下的每一个决定,关乎人身自由、关乎家庭命运,更关乎群众心中的司法公信力。
综合全案,我们依法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大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制发补充侦查提纲与纠正违法通知书,以检察监督引导侦查回归正轨。
不捕不等于案结事了。为了还原真相,我们主动前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委会档案室,一页页翻阅历史地籍资料、老台账、村组规划底图,连续多日查阅比对,终于找到了当年的土地登记底档。历史边界坐标与王大山所持协议记载高度吻合,铁证摆在面前,争议终于有了明确答案。
那段时间,我们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委会实地拉线丈量,用历史档案与旧协议双重核对,走访高龄老人还原当年边界;我们把两家人请到现场,一段段指界、一寸寸说理,公开透明、不偏不倚。
调解异常艰难。王大山拍桌怒吼:“我有协议、有档案,凭什么忍气吞声?”王守田态度强硬:“他毁我墙,必须坐牢!”我们分头疏导、反复沟通,一次不成两次,白天不成晚上上门。对王大山,我们严肃释法:“有理不能违法,毁坏财物触碰法律红线。”对王守田,我们耐心劝解:“档案与协议都能印证边界,莫因一尺地,丢了三十年交情。”
我们带着普法手册讲案例,动员家属亲情劝说,现场拟定边界方案,一遍遍修改、一次次沟通。前后二十余次上门、五轮现场调解,终于融化了三年坚冰。
最终,王大山主动出资按合法边界重砌围墙;王守田主动退让,归还侵占土地。两双粗糙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一句“对不住”化解三年怨气;一堵新墙,重新连起断了多年的邻里亲情。
围墙立起来了,堵在两家人心头三年的心墙,却彻底被推倒。
作为基层检察官,我们办的从来不是惊天大案,而是关乎百姓烟火气的寻常“小案”。以法律监督守正义底线,以能动履职解群众心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小案中,感受到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为民司法的初心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