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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向火锅内小便案、牟某虐待案详情 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发布

来源: 法治网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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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以及第三批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居民安宁权益、群体性涉农纠纷、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等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的领域,充分彰显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重要价值。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次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涉及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建设等议题。人民陪审员协助查清侵权行为背后家庭教育缺位等深层次问题,引导未成年人弘扬社会公德、树立规则意识,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风尚。

该案中,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向两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发问,重点核实了监护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交友范围与网络行为的监管情况,对未成年人深夜结伴外出饮酒就餐是否知情、有无及时劝阻约束,完整还原了监护人“重物质供给、轻品德培育”的客观事实,为合议庭准确认定侵权责任夯实基础。评议时,人民陪审员认为,两名行为人已具备是非辨别能力,未满18周岁不是肆意妄为的“护身符”。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既是依法维护企业法人名誉权的需要,也有利于督促监护人落实教育引导职责,有助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发展和健康成长。针对原告主张的高额商誉损失,人民陪审员提出,餐饮公司向用餐消费者全额退款已起到了合理补偿、商誉修复的作用,再按餐费金额十倍补偿消费者,属于该公司的自主商业决策。该公司以此为基础向被告要求赔偿2300万元不合情理。本案判决后,人民陪审员结合参审经历向所在学校师生、家长及身边群众以案释法,普及家庭监护责任要求,厘清网络言行边界,弘扬社会公德,充分发挥“陪审一案、教育一片”的带动效应。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中,面对“婚前同居关系是否应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的争议分歧,人民陪审员着眼社会思想观念变化,对“家庭成员”的界定、“精神虐待”等关键问题发表意见,夯实事实认定的民意基础,增进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

出席发布会的李文云,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曾长期从事妇女工作,参与审理了“牟某虐待案”。李文云说,“牟某虐待案”开庭前,在承办法官的指引下,她认真阅卷,逐条核对了证据,重点关注二人共同居住的地点、频次、时长以及经济往来情况。开庭时,她有针对性地发问,了解牟某与被害人的日常相处模式、纠纷发生的过程、牟某的动机和后果等,协助合议庭还原事实真相。评议时,她从两性相处应该互敬互爱的朴素认知出发,结合基层工作经历,对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独立作出判断,重点围绕是否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某的行为和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发表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

关键词:责任编辑: 张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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