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邱庄水库岸边,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展巡回审判。
邱庄水库是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水域及67.2米等高线以外200米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依法禁止非法捕捞、垂钓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本案被告人张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网具在库区水域私捕,被巡护人员当场查获。庭审中,合议庭当庭阐释非法捕捞对水源水质、鱼类种群及库区生物链的多重损害。
库区周边镇村干部、护渔队员、附近村民围坐旁听。“以前觉得下几网鱼是小事,今天才知道一级水源地里下地笼,既违法又毁水生态。”一名旁听村民在休庭交流时说道。丰润区法院干警在庭审前后发放生态环境法典读本与水源保护宣传页,对照案情讲解为何禁、禁什么、违法怎么罚,把裁判理由、法律后果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出来。
审判长表示,选择法典施行后首个工作日走近邱庄水库,就是要以可视可感的司法场景回应群众关切:饮用水源不是“野塘”,禁渔红线就是法律底线;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成本更高、修复责任更明、司法保障更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