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旅期间的次江华。

次江华(右)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人物简介:
次江华,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2008年底转业,现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他曾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王圣玉
“这种情况该不该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您帮忙审定一下。”“决定机关确定的执行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我们要不要接收?”在河北省社区矫正系统,次江华是有名的“行走的百科全书”,基层同志遇到棘手难题,第一个想到的准是他。
2009年,次江华到石家庄监狱工作,边执勤边苦读,用1年时间啃下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这块“硬骨头”。2016年,他转岗至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彼时社区矫正法尚未出台,全省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落实省司法厅高标准要求,次江华激发出军人骨子里的那股拼劲,与同事们深入探讨研究,经常挑灯夜战,像在部队构筑工事一样,一笔一画为全省社区矫正制度搭建起“四梁八柱”。十年来,《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南》《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相继出台,成为全省社矫工作人员的“工具书”。
2020年,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次江华又迎来新的课题。按照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因法定事由可以请假外出。然而实践中,各地请假理由、证明材料五花八门,执行认定标准不一,很容易造成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他带着问题深入各地调研,与一线工作人员反复推敲,出台了《河北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事由陈述范例》,提供了范例模板。有了这把“标尺”,基层执法不再缩手缩脚,矫正对象合理外出也有了制度保障。
次江华不光能谋制度,更能扑下身子解实务之急。下基层时,他经常应大家要求“开讲”,大家说他走到哪里,“课堂”就开到哪里。
个人感言:
忆军旅,感恩部队这个大熔炉淬炼了我忠诚的品格和坚毅的斗志,让我把为国为民情怀深植灵魂、融入血脉。司法行政工作再出发,我将继续坚守初心,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交出维护群众安宁新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