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清河县人民法院、临西县人民法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针对油坊码头及险工、朱唐口险工、贝州故城遗址、陈窑遗址等四处大运河沿线文保单位集中发布司法保护令,为千年运河文脉筑牢司法防护屏障。
当天,线下主会场设置于清河县油坊镇新街村油坊码头。清河法院法官现场宣读《油坊码头及险工司法保护令》,清晰划定保护红线,列明各类违规禁止行为及对应法律责任。邢台中院、清河县政府、市县两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属地镇政府、村委会代表,共同见证保护令发布。临西法院依托微信公众号、村镇宣传平台、新媒体推送等多元载体,同步发布《陈窑遗址司法保护令》,同时抄送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属地镇政府。本次集中发布的四份司法保护令,针对四处运河文化遗存精准划定保护边界,对盗掘损毁、违规建设、污染遗存、妨碍管护巡查等七类违法行为作出刚性约束。
据了解,油坊码头及险工、朱唐口险工、贝州故城遗址、陈窑遗址均是大运河邢台段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历史遗存,承载着区域独特的运河发展记忆与深厚历史底蕴,具备极高的历史、文化与科考价值。其中,油坊码头及险工、朱唐口险工、贝州故城遗址三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