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武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炯
整理:河北法治报记者 任俊颖
7月2日,武邑县高三毕业生小杜,顺利收到理想(单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迎来了人生的崭新曙光。无人知晓,四个月前,这名备战单招考试的学生,因一时糊涂身陷涉法困境,一度差点与大学擦肩而过。
“是检察院的善意与包容,给了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保住了他的前程。”小杜母亲满心感激,由衷致谢办案检察官。
3月份,我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涉案人员是即将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在校学生小杜。彼时,升学考试进入关键冲刺阶段,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让小杜陷入无尽的迷茫与焦虑。面对我们,这个惴惴不安的少年反复追问:“检察官叔叔,我还能参加单招考试吗?我还有机会上大学吗?”
一边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少年至关重要的人生升学路口。对涉罪未成年人小杜诉与不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道关乎青春与未来的严峻考题。
为精准把握案情、审慎作出司法决定,我们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程序,联合司法社工深入小杜的就读学校、社区与家庭开展实地走访,全方位核实案件细节与少年成长情况。经核查,小杜平日在校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此次涉案纯属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犯下过错,且案件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
如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挽救迷途学子,守护少年的求学之路,成为该案办理的核心关键。
为公正、审慎办理该案,4月20日,我院依法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办案民警、学校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到场,围绕案件处理、少年挽救、学业保障等核心问题展开充分评议。
“少年一时失足并非本性恶劣,一念之差的过错,不该彻底断送他的求学前程。”“案件情节轻微,且当事人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具备良好的悔罪态度。一纸起诉决定,会让孩子错失升学机会,彻底改变人生走向。拉一把能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圆梦校园,这才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初衷。”听证会上,各方参会人员结合案情与少年的实际情况,纷纷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小杜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给予其改过自新、继续求学的机会。
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听证会评议意见,同日,我院依法对小杜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我们对小杜进行严肃训诫,深刻剖析其行为的违法危害,筑牢其法治底线,并依法对其不起诉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消除其升学、就业等顾虑。
“我知道自己因一时糊涂犯下大错,差点毁了自己的未来。往后我一定铭记教训、敬畏法律、遵纪守法,不辜负检察官和家人的包容与期许。”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小杜红着眼眶郑重承诺。
在检察机关的暖心帮教、学校的悉心教导和家人的陪伴照料下,小杜卸下心理包袱、重拾信心,全身心投入备考复习。最终他凭借不懈努力顺利通过高职单招考试,成功考入理想大学。
青春迷途可折返,司法温情护新生。一纸不起诉决定,一次暖心司法挽救,为失足少年拨开了人生迷雾,守住了少年的求学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