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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不仅是“结案卷”,更是“解心结” ——记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裴丽艳

来源: 河北法治网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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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哲

从检20多年,她始终将“司法为民”的初心铭刻于心、践之于行,以女性检察官特有的细腻、坚韧与智慧,将看似冰冷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温暖人心的实践力量。她坚信,法律文书上的句号,不应是司法的终点。办案,不仅是“结案卷”,更是“解心结”、护人生。在她的带领下,检察工作成为可感可触、带着温度的民生守护,她也成为群众心中记挂于怀、交口称赞的“贴心人”。她就是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裴丽艳。日前,她被省委表彰为“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

创新普法,让法治精神可感可及

“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条文,而应是守护群众的铠甲。”在这一信念下,裴丽艳倾力打造“木兰花开”与“味道法义”两大普法品牌,让法治精神可感可及。她带领“木兰花开”法治宣讲团,8年如一日深入辖区学校、社区、乡村、企业,授课百余场,线上线下受众超300万人次。她们将法律知识与爱国情怀、道德教育相融合,用鲜活案例和通俗语言播撒法治种子。2023年,“木兰花开”助力“木兰有约”荣获第五届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十大优秀项目”。她还推动普法机制升级,整合公检法司力量形成“四维普法”闭环,打造沉浸式课堂,让普法教育变得有滋有味、生动可及。在她看来,普法不仅是传授知识,更是点亮心灯,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矛盾化解“寻良方”

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忠诚践行者,裴丽艳深信“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她将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溯源治理的“金钥匙”,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与情理温度。

面对一名因无知而种植罂粟的古稀老农,她没有机械司法,而是将公开听证会搬到村委会。村民那句“这就是咱老百姓心中检察官的样子”的质朴话语,正是对她司法情怀的最高褒奖。

在主持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听证会时,裴丽艳敏锐关注到被害人家中需照料智障孩子、在读学生及两位老人的实际困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追加补偿,最终化解积怨。听证会上,她从法律构成、熟人社会生态、被害人家庭困境三重维度立体阐释,赢得听证员全票支持。这场听证,正是她“办案要兼顾法理人情,让结果符合公众认知与情感需求”理念的生动注脚。

倾力救助,为困顿者点亮“曙光”

裴丽艳始终将群众的“急难愁盼”视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她坚信,司法办案不能止于程序结案,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人生,不仅捍卫法律,更抚慰人心。

2025年2月,在办理一起案件时,裴丽艳发现一名涉案当事人被羁押,其儿子陷入“无户无证”、面临辍学的困境。面对少年眼中熄灭的光和破碎的大学梦,裴丽艳毅然行动:先是解其心结、助其返校;继而跨省协调,在看守所内对其父亲完成DNA取样,历时30天为其成功落户,让他能够如期参加高考。此后,裴丽艳联合学校、民政、公安等多部门进行全方位护航:办理银行卡、申请补助、担任临时监护人……爱的传递持续不断。当她每周收到少年学习生活的汇报,听到其“获得班级第三”的喜讯和“想考好大学,到祖国需要的地方”的志向时,她知道,当初那个自认“没有未来”的孩子已被彻底改变。狱中的父亲也因此看到希望,安心改造。

守护未来,让少年儿童“向阳生长”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裴丽艳始终坚守“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深耕保护一线。

她牵头打造特色未检品牌,积极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联合多部门建成两家“三苏之光”社会观护基地,挂牌设立“学校社工和志愿服务站”,引入专业力量;探索建立“检察+高校+社工”合作模式,系统构建涵盖心理、法治、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七大维度的全方位帮教体系,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向阳而生。因贡献突出,2022年,裴丽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从匠心独运的普法到雪中送炭的救助,从巧解心结的听证到润物无声的未检帮扶,裴丽艳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是日复一日地用心办好每一起“小案”,将每一份司法关怀精准送达需要的角落。

关键词:责任编辑: 张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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